中实社安徽网络频道(首席记者侯震斌 特约记者胡遵远)近些年,网络投票成为时尚。一些名优产品、先进人物评选网络投票接连不断,类似的优秀论文、优秀成果评比网络投票层出不穷……很多奖项都是直接根据网络投票得票多少来决以雌雄。本人以为,此类网络投票,弊多利少,该休矣!
一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很多参与投票的人员,都是在不知道投票要求、参评对象、投票规则的情况下,受人之邀、组织之托参加的,既不知道投票的目的、要求,也不知参评对象的情况和优劣,很多人都是盲目地听“指挥”、违心地去“投票”,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二是影响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由于有些投票活动的结果涉及到一些地方或单位的政策、待遇,个人的荣誉、地位,因此,一些地方和单位每逢此时,就会为此发文件、下指标、压担子、派任务,甚至专门为此成立专门临时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办公,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地向下要“选票”、四周拉“选票”、向上争“选票”,以至于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干扰。
三是造成了一些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积怨和矛盾。“狭路相逢”、“你死我活”!很多人因为互为竞争对手,因而总是想方设法地、千方百计地去“扳倒对手”、“战胜对方”,很多人因此而成为“仇人”、“敌人”,一些单位和地方也会因此造成很深的积怨和矛盾,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四是加重了参选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负担。虽然很多投票活动都声称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甚至制订一些办法和措施,但在实际投票过程中,还是有一些人委托那些“投票公司”进行投票。但是,这个“委托”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有的人为此会付出几百元、几千元甚至更多的代价!关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评比活动,付出的代价就更多了!有的是根本无法估量的。
五是扭曲了公平、公正的标尺。此类投票活动,由于参选单位和个人在能力、层次、背景、影响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很多参选对象根本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所以一些“弱者”、一些基层人物,当然也有一些真正有价值、有质量,甚至是最优秀、最拔尖的参选对象也会受到网络投票的影响而不能脱颖而出!
缘于上述几条,本人认为此类网络投票,弊多利少,当休矣!即使现在无力将其“一棍子打死”,至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类评选活动与各类大赛的组织者,都要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比如:
首先,要求各组织者要将准备“拿出来”参与评选的对象进行一个初选或筛选,不能“和盘托出”,否则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贻笑天下的事情。
其次,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一些相应的规则和程序,要求所有参与投票的人员和参选对象必须按规则、按要求投票,不准“拉票”“刷票”。
第三,投票时间不宜设计得过长,最好是先将参评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投票,以防相互串联、串通、“拉票”“刷票”。
第四,要将参评的对象进行匿名编号后再公布,不宜公开“亮明身份”。
第五,网络投票的结果不能作为唯一的认定标准,只能作为“参考”、最多作为“重要参考”,各类评选、评比、大赛、决赛,还是应该让大家凭实力排座次、按质量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