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社---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来源:中实社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9日    

   中实社湖北讯(首席记者侯震斌 王红卫 赵建军 苏月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为依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让全区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中实社---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乡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讲会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多,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司法局明确法律服务功能定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依托林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12348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资源,建立“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三级平台”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全区以建立城乡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办理辖区内的法律咨询、公证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等业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点”收集、反馈辖区内群众的法律需求,畅通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的渠道。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建立服务机制和执业纪律,以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日前在林区宋洛乡宋洛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揭牌仪式上,湖北黄士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士功对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五大体系”的建立和相应职能进行了介绍,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此举是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推进的又一重大实践。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凌云在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便民服务窗口,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律师、公证员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神农架经济建设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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