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事求是新闻社湖北讯(首席记者侯震斌 刘锦华 许广山)近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宋洛司法所对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谭某某进行入矫宣告和入矫谈话,并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
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入矫宣告和谈话在宋洛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进行。矫正对象报到时,宋洛司法所及时了解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告知该服刑人员应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和登记照片;联系宋洛乡综治办、派出所和宋洛村委会等单位,成立矫正监管小组;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领学《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矫正人员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社区矫正责任书》。
宋洛乡现有社区服刑人员9名,近年宋洛司法所注重与管段民警、乡综治办、村组的协调配合,对矫正人员规范档案、规范监督管理和教育、规范入矫解矫等程序,从而杜绝了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和预防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孙清泉 董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