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面广量大,涉案人员多为村组干部,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办案质效直接影响群众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度。2024年以来,河南省三门峡市纪委监委以健全“乡案县审”制度为牵引,以调研查堵点,以评查找问题,强机制促提升,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坚持“小切口”切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组织案件审理室、相关监督检查室下沉6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和16个乡镇纪委开展专题调研,聚焦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案件查办、“乡案县审”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调研,从查办案件质量、案件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掌握基层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短板。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质量不够高、“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等问题,调研组形成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等专题分析报告,深入分析研判影响基层案件质量的堵点难点。
在此基础上,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中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压茬实施6轮案件质量评查和2轮评查反馈整改“回头看”。重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办结的案件全覆盖“把脉问诊”,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全方位查问题、找漏洞,并点对点向“一把手”反馈,构建案件质量“反馈-整改-跟踪-提升”工作闭环,以评查传压力、点问题、促整改,切实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质量责任意识。
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该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案件查办中常犯易错、常发多发问题,形成涵盖四大类12个方面60个问题的负面清单,为规范案件查办提供参考。
“调研中发现,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薄弱、审理人才匮乏,同时作为‘乡案县审’主体,县级审理部门任务也很繁重,如何确保‘量增质不减’成为难点。”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以问题为突破口,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指导各县(市、区)立足工作实际,理清县、乡审理责任,发挥监督执纪执法协作区优势,探索形成乡镇纪委自审、协作区协审、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员审的“一案三审”机制,构筑案件质量防线。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依托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全市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纪检监察大讲堂等平台加强专题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重点县(市、区)纪委监委“送纪送法上门”进行业务指导,编印案件审理流程图、模拟卷宗为基层提供参考,不断提升审理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近期,我们将印发‘乡案县审’工作指引,自上而下压实责任、统一标准、理顺程序,推动‘乡案县审’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通讯员 马颖)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