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社四川讯(首席记者侯震斌 特约记者郭永昌 郭金全 李来兵 贾海亮)为进一步规范个体诊所的药品药械使用行为,落实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其质量安全的监管。5月15日,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亭子监管所就药品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了辖区内的魏有杰和柏中益2家中医诊所。
亭子监管所所长刘伟首先通报了该所2017年以来对2家诊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所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成因,剖析了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其次,执法人员要求2家诊所围绕药品药械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药用设施设备和药学技术人员的配备、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药房的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切实履行好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好对中药饮片的规范管理和养护。最后该所还引导2家诊所就药品药械购进、储存、依法合理用药用械和不使用假劣药品等方面做出承诺,并与之签订了《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药械质量安全责任书》。
通过预警式约谈,提高了2家诊所的药品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了广大群众用药用械的质量安全。